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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则天曾为争权杀亲女吗
武则天是唐朝历史上一位伟大的政治家,是中国历史上唯一的女皇帝。关于她,《资治通鉴》中有一段可怕的记载:“会昭仪生女,后怜而弄之,后出,昭仪潜扼杀之,班之以被。上至,昭仪阳欢笑,发被视之,女已死矣,即惊啼。问左右,左右皆日:‘皇后适来此。’上大怒日:‘杀吾女!’”文章的大意是:武则天生了一个女儿,王皇后见小公主十分可爱,就逗她玩了一会儿,待她走后,武则天竟亲手掐死女儿,并将此嫁祸给王皇后。
于是,后人对武则天的评价就有了这么一条:为谋权利,不择手段,阴狠无比。一个母亲,竟能亲手杀死自己刚出生的孩子,真是太可怕了!然而,历史上真的发生过这一幕吗?
对武则天杀女的质疑
关于史书中记载的武则天杀女的情节,很多学者都提出质疑—他们认为,即使武则天真想扼杀自己的女儿,她也没办法做到。史料记载,高宗十分疼爱这个女儿。既然如此,小公主身边自然会有许多人伺候着,而且片刻不离人。那么,武则天是如何下手的呢?而且,武则天必须在王皇后离开时下手,下完手后还得迅速逃离现场,不让人发现。这样的契机存在的可能简直就是微乎其微。就算机缘巧合,武则天成功杀死了自己的女儿,事后她也一定不会将这件事透露出来。那么,后世的史学家们又是从何得知此事的呢?再假设当时有一些宫人参与了武则天杀女嫁祸的阴谋,是他们将这个惊天秘密透露出来的,那么狠辣到都可以拭女争权的武则天,怎么可能不在事后快速地将参与者一一杀掉,以绝后患呢?这是历史的矛盾处,也恰好显示出后人杜撰的痕迹。文章来源【三僚网】中国专业的风水服务网
从史料上来看,王皇后是在永徽六年(655)十月被废的,而武则天的女儿大约是在永徽四年(653)夭亡的,最迟也不超过永徽五年(654)初。武则天怎能在一年之前就预料到事件的结局,进而牺牲了刚诞生的女儿?即使武则天是诸葛亮再世,这样的赌注和代价也未免太大了些!对于玲珑剔透的武则天来说,她有必要付出亲生女儿的生命这样沉重的代价,去赌一个未知的未来吗?况且,王皇后早在武则天二次人宫前就失宠了,对武则天根本构不成威胁。即使武则天对王皇后有取而代之的想法,但凭借着高宗对她的宠爱,以及她的心机和手段,她有的是机会扳倒王皇后,又何必走“杀女”这一步险棋呢?
对于武则天杀女的质疑,还有一件事情也能提供一定的佐证。如果武则天真的谋杀了自己的女儿,初唐四杰骆宾王在李敬业起兵反武则天时所写的《讨武擞文》中为何对此事只字未提呢?骆宾王在这篇文章中极力丑化武则天,甚至说武则天“杀姊屠兄,轼君鹤母”,却唯独未提及武则天杀女一事,这实在有些蹊跷。骆宾王与武则天同处一个时代,如果武则天真的有做过杀女栽赃之事,只要稍有这样的传言,哪怕是谣传,骆宾王必定不会放过这么好的材料不用。既然他能将子虚乌有的武则天杀亲事件渲染成武则天的暴行,那他也必定能将其杀女栽赃的“真实”事件揭露出来,让天下人都知道,然而他却没有提及此事。可见,在当时并无武则天杀女的谣传,《资治通鉴》中记录的这一段历史实在是不可信。
对于真相的探寻
关于武则天女儿的死亡一事,最初见载于北宋王溥编辑的《唐会要》卷三“天后武氏”中。文中只有简略的一句:“昭仪所生女暴卒,又奏王皇后杀之,上遂有废后之意。”“暴卒”的形式多种多样,《唐会要》并没有说高宗的爱女是怎么暴卒的,更没有关于武则天就女的记载。当然透过这句话,我们不难看出,悲情中的武则天明显有嫁祸于王皇后的嫌疑,但如果不是高宗本身就有废后的意愿,武则天哪能这么轻易地就成功嫁祸于王皇后呢?
高宗不喜欢王皇后,这是已经可以肯定的事实,但他想废后的真正原因还是为了夺回权力。自高宗登基以来,他手中并未掌握太多的权力,权力都掌握在王皇后背后的势力集团—以长孙无忌为首的太宗朝重臣手里。如果高宗不废掉王皇后,那么就无法将其背后的这个权臣集团扳倒,从而摆脱权臣集团的束缚,夺回帝王应有的权力。因此,当武则天嫁祸王皇后时,高宗只不过是做了一件顺水推舟的事情。《唐会要》的记载告诉我们,武则天只是不失时机地利用这个事件为自己进身上位寻找了一个台阶。
但是,在男权至上的古代社会里,武则天的横空出世,不免会让那些屈居其下的男人们感到恐慌、愤怒和不平。为了不让女人掌权的历史再度上演,为了维护男权至上的封建体系、思想,他们绝不会讴歌武则天,反而会极力将她抹黑、贬低、妖魔化。正史中对武则天杀亲女的记载,就是封建社会男权暴力的真实体现。综上所述,关于武则天掐死自己亲生女儿的事情根本是子虚乌有的,完全是后人为了丑化武则天而恶意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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