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惨绝人寰的古代活人殉葬
殉葬是一种古老的丧葬习俗,在世界范围内都一度出现过,中国古代社会也不例外。早在原始社会时期,中国古人就已经出现随葬死者生前的遗物的习俗,一般随葬物品有逝者使用过的工具或武器,逝者生前喜爱的日用品等。而奴隶社会以后,奴隶作为奴隶主的私有财产,在奴隶主死后,往往会成为“殉葬品”,遭到杀害或活埋。此时,奴隶殉葬已经发展为一种制度,用奴隶殉葬是再普通不过的事情了。在中国古代众多残忍野蛮的制度中,以活人殉葬无疑是最令人发指的一项。
人殉制度的发展与废除
就目前考古发现,中国的活人殉葬制度始于殷商时期。从已发掘的殷墟墓葬来看,殷商时期用活人殉葬不仅普遍,而且规模很大,殉葬人数少的也有几十人,多的可达上千人。著名史学家胡厚宣在20世纪}o年代发表过(中国奴隶社会的人殉和人祭》一文,据统计,在当时已发掘的商代墓中共发现殉葬者四千余人。至周代,仍盛行活人殉葬的习俗。《墨子·节丧》中称:“天子杀殉,众者数十,寡者数人;将军、大夫杀殉,众者数十,寡者数人。”由此可见,当时已经存在着比较严格的“杀殉”制度了。春秋时期,“春秋五霸”之一的秦穆公去世后,共有177人殉葬,其中包括被誉为“秦三良”的子车奄息、子车仲行、子车针虎,秦国百姓都为三人哀悼和惋惜,《诗经·秦风·黄鸟》讲述的就是这个故事。
到战国末年,随着铁器的出现和农耕技术的改进,生产力得到了极大的提高,作为劳动主体的“人”的价值也受到了统治阶级的重视。与此同时,人本思想萌芽,并得到多数学派的支持,以活人殉葬的制度受到人们的非议。基于以上两点,人殉得到了一定的控制,许多人开始以陶俑、木俑来代替活人殉葬。 文章来源【三僚网】中国专业的风水服务网
公元前384年,秦献公颁布禁令,废止人殉制度。然而其后世子孙秦二世却违背了他的意愿,《史记·秦始皇本纪》中载,秦始皇死后,“二世日:‘先帝后宫非有子者,出焉不宜。’皆令从死,死者甚众”。人殉制度被正式完全废除是在西汉初年。从这时起至元朝,除少数边远地区外,中国皇帝下葬时再无强制活人殉葬之事,其陪葬物品多为金银财宝、陶瓷器物、粮食作物等,若有活物殉葬,也只是帝王生前喜爱的牲畜珍禽。
死灰复燃的人殉制度
到了明朝,明太祖朱元璋又重新开启了“人殉”制度,史称“宫妃殉葬制度”,即殉葬者多是与死者有关的女子。虽然这种殉葬制度辐射面较窄,但也制造了人间悲剧。
洪武二十八年(1395),朱元璋的次子秦憨王朱核去世,朱元璋便强行让朱换的两名王妃为朱挟殉葬。以此为始,在之后长达70多年的时间里,多少明朝妃殡、宫女都因这一制度而失去了宝贵而年轻的生命。
洪武三十一年(1398),朱元璋驾崩,殉葬的宫人、缤妃达46人,其中38人是在治丧期间被强迫从死的。关于此事,史书上均有记载,《明史·后妃传》载“太祖崩,宫人多从死者”,《明朝小史》中也记录了朱元璋死后“伺寝宫人尽数殉葬”之事。可见,在明朝这种人殉不仅是合法的,而且还被统治者认可了,否则不可能记于史书。
永乐二十二年(1424),明成祖朱棣驾崩,殉葬人数达3氏余人。洪熙元年(1425),明仁宗朱高炽驾崩。在众位皇帝中,他的殉葬人数是最少的。原因是他只当了一年的皇帝,在临终前留下遗诏说:“联既临御日浅,恩泽未侠于民,不忍重劳,山陵制度务从俭约。”就这样,还是有5名殡妃殉了葬,可见当时殉葬之风之盛。宜德十年(1435),明宣宗朱睹基驾崩,妃缤殉葬者达10人。
除了皇帝外,部分明朝王爷也曾以活人殉葬,这在《明史·诸王传》中有详细记载:永乐十二年(1414),那靖王朱栋去世,“王妃郭氏,遂自经”。宣德元年(1426),唐靖王朱琼烃去世,“妃高氏未册,自经以殉,诏封靖王妃”。宜德五年(1430),蜀靖王朱友去世,“妃李、侍姬黄皆自经以殉”。正统三年(1438),卫恭王朱瞻挺去世,“妃杨氏殉,踢谧贞烈”。
古时候的人殉多采取活埋的方式,但明朝时期的人殉不再以这种方式进行,而是将殉葬者杀死后再装硷人棺从葬。明人取殉葬者性命的方式有多种,或是让其绝食而死,或是将其组死,或是要求其服毒自杀。至于这些殉葬者是如何死的,中国正史中几无记载,难窥一二,不过人们能从野史中知道一些细枝末节。
朝鲜《李朝世宗实录》中就有关于明成祖的殉葬者们从死的悲惨一幕:“帝崩,宫人殉葬者三十余人。当死之日,皆晌之于庭,晌辍,俱引升堂,哭声震殿阁。堂上置木小床,使立其上,挂绳围于其上,以头纳其中,遂去其床,皆难颈而死。”该段文字据说是明成祖的一个朝鲜妃子韩氏的乳母金黑所述。明成祖去世时,韩氏也是被选中殉葬的殡妃之一,她在自组前对守候在侧的金黑连呼:“娘,吾去!娘,吾去!”话音未落,太监便踢开其脚下木床。十年后,金黑等人回到朝鲜,向朝鲜史官们讲述了自己的亲眼所见,于是《李朝世宗实录》便有了关于明朝后妃殉葬现象的相关记载。
“宫妃殉葬制度”在明朝延续了几代皇帝,直到明英宗朱祁镇死时才算终结。天顺八年(1464)正月,朱祁镇病危,为了结束明朝皇室的人殉陋习,他留下遗诏,明确表示“用人殉葬,吾不忍也,此事宜自我止,后世勿复为”。朱祁镇的继任者明宪宗朱见深谨遵父亲遗愿,从此以后,“宫妃殉葬制度”才真正终止。
清代初年,殉葬制度也一度存在过。清统治者在人关前,文明开化程度较低,人殉之风颇盛。因此在人关之初,满清皇室也存在着用活人殉葬的风俗,比如睿亲王多尔衰死后,就殉葬了不少的后妃、宫女。与此同时,民间也大肆鼓吹‘.烈女”、“节妇”为夫殉葬,官府甚至还为这些殉葬女子修书作传、立贞节牌坊,并以此为荣。这种思想的鼓吹,导致大批妇女被残害。至康熙年间,汉臣朱斐上书康熙,请求废除殉葬陋习,康熙这才下令废除各种形式的殉葬习俗。由此,中国历史上这一野蛮的丧葬制度正式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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