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风水
过门与回门
过门是指新娘子从娘家的“门”过到婆家的“门”,也就是正式踏入男家家门,拜见翁姑及男家其他长辈。古时也把男子赘至女家叫做“过门”。例如《女才子书》卷六《陈霞如》一篇,就把男方入赘女家也说成“过门”:“生虽无意应试,而文字自佳,竟以优等入伴。其父甚喜,即央媒氏,以秦晋恳于玄洲。玄洲许可,立拟赘生为婿。虽婚期尚远,而崔生已选吉过门,仍下榻于堂侧之刁请。其时以甥兼婿,玄洲夫妇款待之殷,比前倍加亲密。”这也很好理解,其实所谓“过门”就是从一户人家到了另一户人家开始新生活的意思,只是传统上,当然是以女子嫁到夫家为主流罢了。
“过门”这个说法来源较早,元代关汉卿《窦娥冤》第一折里有写:“孩儿也,他如今只待过门,喜事匆匆的,教我怎生回得他去。”可知元时就有“过门”的俗称。过门的时候,传说女方的公公和婆婆不可以在家中大厅直接看见新妇进门,认为这样会相冲。所以只有当女方步入男家后,公公和婆婆才会从房间出来会见新人。然后新郎、新娘再拜天地。新人向公婆奉茶、跪拜,公婆再说一些祝福语,并送首饰及礼物给新娘。
过门的说法常见于古代小说中。例如《金瓶梅词话》第九十七回述及葛家小姐出嫁时写道:“阴阳生择在六月初八日,准娶过门。春梅先问薛嫂,他家里有陪床使女没有。薛嫂儿道:‘床帐妆仓,描金厢厨都有,只没有使女陪床。”’凌檬初《二刻拍案惊奇》卷三十二《张福娘一心贞守,朱天锡万里符名》里也有对过门的描写:“张福女良直:‘初不要我时,凭得你家。今既娶了进门,我没有得罪,须赶我去不得。便做讨大娘来时,我只是尽礼奉事他罢了,何必要得我去?’公子道:‘我怎么舍得你去?只是当初娶你时节,原对爹爹说过,待成正婚之日,先行送还。今爹爹把前言责我,范家丈人又带了女儿住在境上,要等送了你去,然后把女儿过门。我也处在两难之地,没奈何了。”,
再来说“回门”。已嫁女子在夫家完成各项婚礼事宜之后数天内,新郎新娘要选定一个日子让新女剑区回娘家探望父母,这叫“归宁”,俗语又叫“回门”。回门时,一般新娘由丈夫陪同,准备些礼物带回娘家,孝敬父母。传说在先秦时,我国已有这样的习俗。如鲁文公于婚后偕齐姜入齐,就是“回门”。《诗经》曰:“归宁父母。”《毛传》曰:“宁,安也,父母在,则有时归宁尔。”说的就是出嫁之女子,回娘家问安于父母的情形。据孔颖达疏,周代制度,诸侯的夫人,如果父母健在,可以归宁;如父母已死,夫人本人禁止归宁,但可以派人向娘家兄弟问安。卿、大夫之妻,则无此限制。
那么,新婚第几天后,出嫁的新娘子才能回娘家呢?古时回门之俗,到底是定在婚后三日还是七日,并没有固定说法。到了宋代,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卷五((娶妇》记载宋代风俗说:“婿往参妇家,谓之‘拜门’。有力能趣办,次日即往,谓之‘复面拜门’,不然,三日、七日皆可,赏贺亦如女家之礼。酒散,女家具鼓吹从物,迎婿还家。”
近代以来的婚后回门,有二日三日者,有四日者,又有七日者,也没有定制。不过近现代以来,婚后三日回门者较为普遍,所以民间又称之为“三朝回门”。如胡朴安((中华全国风俗志》记录上海浦东的婚礼:“完婚之第三日,谓之‘三朝’,是日新娘归宁父母,新郎亦同去,岳家呼之为新客。”为什么“三朝回门”的情形比较多?这是因为按一般习俗,新婚第三天,新郎多去女家拜见岳父岳母,俗称“会亲”。这样“回门”与“会亲”就可合并举行了。但新郎如不愿意在新娘回门时同往,则由新娘单独归宁,而新郎则另行择吉去“会亲”。这些礼俗都没有硬性规定,任由各地各家酌情力理,不过若将“回门”与“会亲”合并举行,那可是既经济又合清理的措施。
我们不禁要问,过门的具体情形是怎样一幅景象?《清俗纪闻》中有记:“进门过后数日,有外父(岳父)邀请女婿之事。此时新娘亦同去,此谓之‘回门’。”回门时,“新娘之轿子直接抬至内厅门口,下轿后在养娘等随同下进入厅内”。在内厅时候,“由新娘母亲及姐妹姑嫂之类相陪,款待新娘,父亲亦不时来劝酒”。而这个时候,新娘父亲陪着女婿是在外厅酒宴的,等到外厅酒宴结束,内厅也就差不多同时收席,于是“女婿站起向丈人道谢后,从厅内走出。此时新娘也从内厅告辞姐妹来到外厅,在外厅门口乘轿子,带领养娘等离开家门”。
按礼俗,新娘在回门的当天必须返回婆家,不准在娘家留宿,因万不得已留宿时,新婚夫妇也不能同宿一室。第二次归宁,就不受此限制了。一般回门时,新娘子在娘家住九天左右,俗语叫“住九”。
归宁的风俗也常见于古代小说。冯梦龙《情史》卷二《苏城丐者》云:“苏城有少妇张氏,归宁,使青衣掣首饰一箱随后。中途入厕,遗却。既行,始觉,返觅,则有丐者守之,即以授还,曰:‘命穷至此,奈何又攘无故之财乎!’婶殊喜,以一钗为丐。”在卷九《吴兴娘》中,也叙及归宁一俗:“生惶愧言,囊者,房帷事密,儿女清多,负不义之名,犯私通之律,不告而娶,窃负而逃,窜伏村墟,旷绝音问。今携令爱,同此归宁。伏望恕其罪遣,使得终遂于飞。人人有溺爱之恩,小子有室家之乐,是所幸也。”
《女才子书》女才子卷八《郝湘娥》:“既而与珍姑一同归宁,有脾秋蟾者,亦颇妖媚有姿色。黄生一见,即惊问珍姑日:‘顷我于回廊之侧,遇见一姬,身衣淡红衫,而发垂眉际者,其即湘娥耶?”’黄生急欲见貌美的湘娥,偶遇妖媚脾女秋蟾,还误以为此人就是湘娥。
还有一则归宁而返、造成灾祸的故事,见纪晌《阅微草堂笔记》:“沧州城南上海涯,有无赖吕四,凶横无所不为,人畏如虎狼。一日薄暮,与诸恶少村外纳凉。忽隐隐闻雷声,风雨且至。遥见似一少妇避入河干古庙中。吕语诸恶少曰:‘彼可淫也!’时已入夜,阴云黯黑。昌突入掩其口,众共被衣相溯。俄电光穿脯,见状貌似是其妻,急释手问之,果不谬。吕大患,欲提妻掷河中。妻大号曰:‘汝欲淫人,致人淫我,天理昭然,汝尚欲杀我耶?’吕语塞。急觅衣裤,已随风吹入河流矣。傍徨无计,乃自负裸妇归。云散月明,满村哗笑,争前问状。吕无可置对,竟自投于河。”归宁,总是亲切、美好的,但这却是归宁产生的悲剧了,不多见。
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婚俗?过门是新婚时的一个具体环节,自然可以理解,但是回门又是为何?有说法认为,表面上回门是因为新娘子想念家人,所以要回去看望父母。但其实是因为在古代,小姐“无才便是德”,在娘家闺房,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啥都不知道。新婚之时,对于男女交合之道,也是一无所知。而新郎也是年少阳刚,莽撞之时,不懂得怜香惜玉。这些知识都需要长辈教导,但是新娘和婆婆毕竟刚刚接触,婆婆也不好意思说,新娘更不好意思对夫家的人说。所以人Ti】就想出了回门的方式。回到娘家的新娘子,往往被嫂子们叫到一边,询问她夫妻生活是否和谐美满,新娘母亲也会在晚间教女儿些夫妻生活的方法及注意事项(这也印证了为什么回门时,新婚夫妇不能睡在一起的习俗)。如清代《笑林广记》里的一个笑话说,一个女子出嫁之时,不愿离家,哭着问嫂子说,这是谁想出来的法子!嫂子说,是周公。新娘因为要和父母分别,于是大骂周公。等到回门的时候,就问嫂子:周公在哪里?我要做双鞋子谢谢他!还有一个笑话说,有一个奴孩良嫁到了异乡。回门的时候,母亲问她,那边的风土大清和我们这儿差不多吧?女儿回答:别的都一样,只有用的枕头不同。我们这里是用来垫头的,他们那儿是垫在腰下的。从上述两则笑话中,我们都可见旧时新娘回门和娘家人的交流情况之一斑。
过门和回门,是新娘子从娘家到夫家,再从夫家到娘家这么一个过程。封建礼制社会,讲求“出嫁从夫”,女子婚后一般不再有机会再回到娘家,回门可能是女子回娘家看望父母的唯一机会,也是人之常情。也正因为这样,人们十分重视这个婚俗。